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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物业管理的注意事项作为物业管理,是繁琐的。需要我们的细心和认真处理。在日常管理中,作为管理人员,必需注意以下问题: 前期交接 作为物业交接,必需明确以下事项: 1.前期的交接准备,包括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。最好拟订交接验收清单,明确各项目和交接验收标准,以及验收方式和细节。明确验收未能够一次通过的整改措施,实施细节以及二次验收方法(案);并明确不能够通过的工程的强制执行标准与方案。 2.交接验收的实施方案与具体执行。自验——要求开发(承包)者自行验收,也叫初次验收;交叉验收——由接受方和交出方共同参加的验收,目的在于找出问题以便于整改交接;综合验收——双方以及第三方(业主)参与的验收,也是最终的交接验收。(注意:本处没有包含行政部门的验收,但是并不是说可以不通过行政验收。尤其是对于消防和建设体的安全验收!) 3.交接与维护期限的合约签订。对于已经验收通过的工程项目,共同明确相关条例并予执行。对没有能够通过验收的工程项目,通过协商处理,并予以明确。 前期管理 作为物业管理公司,尤其是一个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,必须善于组织、管理和及时兑现你给广大业主的承诺。没有良好的管理团队,就没有良好的服务,就将失去未来的后期管理资格! 1.组织相关人员成为管理团队,并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、权利和义务,以及报酬等。 2.订立相关的规章制度,明确各部门和团体的职能并能够正确运作。 3.签订相关交接文件,明确交接验收项目,并对已经交接验收完毕的项目开展相关的物业管理服务。 4.依据国家制定的管理条例、收费标准等进行相关的服务;国家没有明确的,依据行业标准;没有行业标准的,自己拟订标准,将相关标准的计算公式进行物业公告,并报物价局进行审核批准后执行。 5.对公共未明确区域的管理,提请业主大会审理并明确。 装修管理 业主有依法装修的权利,同时也有按章装修的义务。 1.物业公司有义务为业主提供建筑本体框架结构图纸,并明确相关的装修管理规定。 2.物业公司对建筑本体(含室外花园)外观有统一的要求的,必须明确并在建筑本体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!其他公共区域有要求的,应同时明确。 3.业主有义务为物业公司提供自己的室内装修方案和相关图纸资料(安全保卫措施除外,但不得违反相关规定)。 4. 物业公司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对业主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,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和建议。对不符合规定的,应书面告知业主和装修公司,并通知装修管理人员进行落实。 5.物业公司无权对业主共有的公共屋面进行屋面花园审核批示。并有义务保全公共屋面的共同使用权益及维护消防通道安全畅通。 6.为保证装修工程质量,物业公司可以对装修公司收取一定金额(装修工程总金额的5~20%)的现金作为工程质量押金。 7.物业管理员工有义务监督装修工程的装修质量,并有责任制止违规作业。对违规造成的损失,由违规方负责;对多次违规,以及违规后不服从制止及停工整顿的,物业公司有义务和权利依据国家以及相关的公约进行强制处理。 8.因物业管理没有能够到位引起的违规,视具体情况处理。 9.因行政区域做的管理规定,须及时通告业主并协调处理。 10.及时对已经装修完毕的物业主体进行验收和确认。 11.对装修中的遗留问题,应协调业主进行处理。 12.对正常装修完毕业主入住3~6个月后,没有发现任何工程质量问题的。应及时签退装修押金。并将相关文件和图纸进行归档保存。 装修管理中的强制管理手段 装修管理中,难免会遇到一些“顽固”的业主,或“野蛮装修”。这个时候我们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一定的途径,采取必要的强硬措施。具体如下: 1.不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的。口头告知~电话告知~书面通知,同时禁止相关装修材料进场,禁止相关施工人员进场。仍旧不听取劝告的,报当地派出所,请离“闲杂人员”。 2.有违规方案的,通知装修公司负责人和业主,及时纠正相关方案。不纠正的,劝停作业。拒绝纠正的,报业主委员会或当地政府职能部门,并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纠正违规。仍旧拒绝纠正的,提请出诉讼请求,要求司法解决。 3.司法未能够及时解决的,将相关资料进行存档(并提取相关违规照片,并说明违规事由)。 4.对装修中产生的垃圾未能够及时进行清理的,口头告知~电话告知~书面告知。仍旧不清理的,物业公司自行派遣人员处理,并将扣取相应的装修保证金(具体金额自定)。 5.对装修中质量不过关的,告知业主,并责令装修公司立即进行处理。拒绝处理的,通知业主扣取相关装修费用,屡劝不改的,通知业主请装修公司离开现场。并配合业主解除相关装修合约,追讨装修违约金。 6.装修完毕后3~6个月内发现的质量不过关。扣取装修保证金。 7.违规作业,违规建筑的,扣取装修保证金。 8.对违规的、装修质量差的装修公司,及时登记并在小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。对故意藐视国家规定的装修公司,在物业行业进行全行业通告!并禁止其在小区内再次作业! 入住与后期管理 当小区业主入住后,按照国家规定(按照产权占地面积,或人口计算),及时召开业主大会,由业主提名(或物业公司代为提名,业主放弃提名时)选举并成立业主委员会。业主委员会有权利决定是否继续与物业公司续约。续约后,物业公司即成为并开展后期物业工作。否则,就将现有各方资料移交(扣取应扣管理开支和人员工资后)给新的物业公司。 |